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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货运尾气超标触发警报——长江船运

发布时间:2022-02-17 16:32:28作者:交航船运王
船舶货运尾气超标触发警报,大桥检测系统已抓拍多船。
 
近日,江阴海事局通过船舶货运尾气排放遥感监测系统,监测到江面一艘轮船使用硫含量超标燃油的违法行为,现场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并首次向系统抓拍的尾气黑烟船舶所属公司下发《船舶黑烟污染防治建议书》。

船舶货运是相对清洁的运输方式,但对于江苏省等沿海沿江港口规模较大的地区,船舶燃气污染物的排放已成为不容忽视的大气污染来源。《长三角水域江苏省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发布<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的通告》发布后,对船舶大气污染排放进行了规范要求,为全面控制船舶大气污染奠定基础。今年1月1日,江苏海事局船舶尾气排放遥感监测系统上线试运行,该项目在长江江苏段6座大桥建设23套船舶尾气排放检测设备。

在长江江阴段辖区,依托江阴长江大桥,海事执法人员架设了3套采用光谱、嗅探等不同工作原理的硫含量监测、黑烟抓拍等专业设备。在系统正式上线以前,监测船舶货运尾气排放的方式是抽查。2021年,危防处针对船舶燃油抽检共562起,检测出超标的船只共13艘。桥基尾气监测系统上线后,覆盖的过往船舶更全、遥感监测种类更多、现场执法效率更高、威慑影响范围更广。1月6日,收到系统报警后,江阴海事局危防处立即核查“军**”轮进出港信息,通知目的港海事处对该轮开展了船舶燃油取样并实施硫含量快速检测,经专业机构检测硫含量为0.61%m/m,燃油含硫量明显超标。据江阴海事局执法人员介绍,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该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自监测系统上线,江阴海事局还利用黑烟抓拍子系统,对系统试运行以来所有黑烟抓拍报警信息逐条研究分析,并向黑烟状况明显的3艘船舶所属公司首次下发《船舶黑烟污染防治建议书》,要求其认真排查船舶主机工况、燃油使用等可能造成黑烟的情况,切实采取措施消除船舶黑烟,并反馈整改情况。
船舶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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