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航运航标—长江船运
内河船运航标灯,红色的是“红浮”,是左侧标,进长江的时候要放在船的左舷通过,出长江要放在船的右舷通过。绿色的是“绿浮”,又叫“黑浮”,就是右侧标,进长江要放在船的右舷通过,出长江时要放在船舶左舷通过。内河助航标志,是指为了帮助船舶安全、便利航行而设置的视觉、音响和无线电助航设施,简称内河航标。通过合理配布内河航标,可以标示内河航道的方向、界限与碍航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指示出安全、经济的航道。内河船运航标分引导航行、指示危险和信号三类。标志形状、涂色和灯光性质均按作用岸别作统一规定。
内河船运航标灯的使用规则
1、决定河流左、右岸的原则。按水流方向确定河流的上、下游,面向河流下游,左手一侧为左岸,右手一侧为右岸。 对水流流向不明显或各河段流向不同的河流,按下列顺序确定上、下游:通往海口的一端为下游;通往主要干流的一端为下游; 河流偏南或偏东的一端为下游;以航线两端主要港埠间的主要水流方向确定上下游。
2、必须区分左、右的内河航标。颜色是:左岸为白色(黑色),右岸为红色;光色是:左岸为绿光(白色),右岸为红光。
3、不必区分左右岸的内河航标。按背景的明暗确定,其颜色是:背景明亮处为红色(黑色);背景深暗处为白色。
内河船运助航标志功能分类
内河航标按功能分为:航行标志、信号标志、专用标志三类。
1、航行标志,航行标志指示航道方向、界限和碍航物的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导标过渡导标、首尾导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及桥涵标等十种。
2、通行信号标,设在上、下行船舶相互不能同视,同向并驶或对驶有危险的狭窄、急弯航段或单孔通航的桥梁、通航建筑物及施工禁航等需通航控制的河段,利用信号控制上订成下行的船舶单向顺序通航或禁止通航。
3、专用标志,为标示沿、跨航道的各种建筑物,或为标示特定水域所设置的际惠。其重要功能不是为了助航的统称为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专用标等二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