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贸海运运输排放生活污水小知识—船运
内贸海运运输排放生活污水小知识。
1、什么是生活污水?
按照MARPPOL公约附则IV定义下列4类污水为生活污水:
(1)任何型式的厕所和小便池的排出物和其他废弃物。
(2)医务室(药房、病房等)的面盆、洗澡盆和这些处所排水孔的排出物。
(3)装有活畜禽处所的排出物。
(4)混有上述排出物的其他废水。
2、内贸海运运输时厨房洗涮、洗澡、洗衣和洗脸盆排水是否是生活污水?
此类船上的生活用水排出物即所谓的灰水不属于生活污水。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对灰水也有明确的定义。
3、内贸海运运输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什么?
MARPPOL公约附则IV对生活污水的排放要求如下:第11条 生活污水排放除本附则第3条的规定外,应禁止将生活污水
排放入海,但下列情况除外∶船舶在距最近陆地3n mile以外,使用主管机关按照本附则第9.1.2条所认可的系统,
排放业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或在距最近陆地12n mile以外排放未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但在任何情况
下,不得将集污舱中储存的生活污水顷刻排光,而应在航行途中,船舶以不小于4 kn的船速航行时,以中等速率排
放;排放率应经主管机关根据本组织制定的标准予以批准。该装置的试验结果已写入该船的《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
证书》;和此外,排出物在其周围的水中不应产生可见的漂浮固体,也不应使水变色。
4、内贸海运运输生活污水以外的生活用水排出物的排放是否有限制性要求?
MARPPOL公约附则IV和我国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灰水的排放没有提出具体的排放要求与限制,但是对于航行于生
活污水和灰水禁排区域的船舶,应设置具有足够舱容以留存船舶在禁排区时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灰水。集污舱的容
积应根据载运人数和航区等因素综合考虑。随着国家治理环境污染的力度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提升的迫
切需求,灰水的排放也会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
不论外籍船舶还是国内运输船舶,都应该规范处理生活污水,非法处理生活污水将会受到严格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