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条例草案刊宪,涉航运活动税务宽减——海运物流
发布时间:2022-06-06 15:21:30作者:交航船运王
为了提升香港国际海运物流中心的地位,香港税务条例草案刊宪,涉航运活动税务宽减。
为提升香港在吸引船舶代理商、船舶管理商和船舶经纪商活动方面的竞争力,为了吸引更多的海运业机构来港落户,香港特区政府推行《条例草案》税务措施。
特区政府6月2日在宪报刊登《2022年税务(修订)(与航运有关的某些活动的税务宽减)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该草案将于6月15日提交立法会首读和二读。《条例草案》旨在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以提供利得税半税优惠(即税率为8.25%)予合资格航运业商业主导人(即船舶代理商、船舶管理商和船舶经纪商)。而在合资格航运业商业主导人为根据《税务条例》享有税务宽减或入息豁免征税的相联船舶企业进行合资格活动的情况下,所得利润亦按该相联船舶企业所适用的相同优惠税率或入息豁免征税。《条例草案》订有防止滥用条文,以维护税务体制的健全性和遵行国际税务规例。
船舶代理、船舶管理和船舶经纪业务是支持国际航运活动的重要海运物流业务服务。法例修订将为合资格的船舶代理商、船舶管理商和船舶经纪商在港营运提供税务诱因。这些业务旨在利便业界拥有和营运船舶,从中亦会衍生对其他海运物流服务的需求。因此,扶助航运业商业主导人在香港发展,将有利壮大香港的船务业务和海运业群。
航运业商业主导人业务增长带来的商机、区内海运物流业的竞争环境及香港作为国际海运物流中心的坚实基础,香港特区政府于2021年《施政报告》宣布为航运业商业主导人业务推行税务优惠的计划。